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进田 通讯员 罗伟洪 刘恒斌) 7月9日,市公安局通报前期城区电动自行车百日综合整治成效及下一步行动方案。
目前,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存量达5.4万辆,其中95%以上属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些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乱停乱摆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发展为城市交通秩序的主要乱源。据统计,2019年以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68.5%,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公安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于7月4日启动城区电动自行车百日综合整治。截至7月8日17时,共查处电动车闯红灯1379起、逆向行驶1427起、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1575起,收缴非法伞具388把,暂扣电动车354辆,劝导教育电动车驾驶人14379人次。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打一场整治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人民战争。一是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运输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以及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公安部门将全天时在城区“限摩限电”区域道路严厉打击超标电动自行车、非市区号牌摩托车、非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和停放(特种摩托车除外)等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城区电动车顽瘴痼疾整治专项斗争,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