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李娅 李仕文 龙艳芳) 7月10日上午,在市森林公安局和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的见证下,涉嫌非法经营罪的陈某某将价值5000多元的鱼苗放入资江河中,这是我市首个公益诉讼民事先行典型案例。
从2018年6月开始,陈某某在未办理野生动植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从城步苗族自治县钟某和邵阳县刘某处以每公斤6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野生蛇类,案值10多万元,然后再以每公斤60到8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他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非法经营案中,认为其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市森林公安局获悉后,主动对接。大祥区人民检察院果断启动公益诉讼民事先行程序,同时开展专项监督,责令陈某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陈某某对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主动购买5000多元鱼苗增殖放流以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积极承担替代性修补生态责任有利于减轻刑事处罚。
“尝试公益诉讼民事先行,既有利于教育涉案当事人本人,也有利于警示社会。今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我们将积极推行这一新型模式。”大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军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