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买菜、接小孩,或到父母、子女和配偶的住所遭遇意外均算工伤。
(据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樊树林:职工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受伤,提取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意见”释放了制度的最大善意。但这仅仅是第一步。要让“意见”落到实处,一是劳动部门需要强化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二是在职工遇到伤害时,需要第三方进行公平合理的认定,不能只有保险公司出面;三是“意见”出台后,还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个职工都能读懂制度的善意,敢于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