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准驾不符且非法运输烟花,8月9日,高速交警当场依法查获驾驶员杨某的违法行为,并对其做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下午,高速交警武冈大队副大队长潘锟带领民警在西岩收费站执勤。17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牌号为湘E6VM66号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未携带驾驶证,且支支吾吾不愿意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对此,民警断定驾驶员存在相关违法驾驶行为。
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驾驶员杨某终于提供了身份证号码。民警通过内网查询其驾驶证,发现杨某的准驾车型是C3,涉嫌准驾不符。随后,民警要求对其后座进行检查,但遭到了驾驶员杨某的“后座车门打不开,已经坏了”为由拒绝。在民警再三要求下,杨某承认其后座装满了烟花。
对于驾驶员杨某的行为,高速交警立即联系了当地西岩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将后座车门打开,打开后发现里面确实装满烟花。面对事实,驾驶员杨某承认其是准驾不符、无危险品运输资质和公安机关签发的烟花鞭炮运输许可证,属于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民警用执法记录仪固定了相关证据,对其准驾不符的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对驾驶人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民警对驾驶员杨某涉嫌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于其非法运输烟花案,已移交至城步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