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2日,大祥区检察院就朱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举行“观摩庭”活动。该院公诉科、侦监科等业务部门干警、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属等30余人在大祥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旁听,“零距离”参与庭审活动,“面对面”进行法治教育。
朱某是一名保姆,在雇主家中照看一岁多的小女孩,3月31日晚,在浴缸内给小女孩洗完澡,起身去卧室找浴巾,将小女孩独自留在浴缸里致女孩溺水身亡。该案的发生,在当地引起强烈的反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大量证据,对其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的逻辑论证。面对辩护人的意见,公诉人沉着冷静,从容不迫,有力、有理、有节地进行质证和辩论,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应变能力。针对被告人的表现及其家庭的现实情况,公诉人提出了中肯的量刑建议,诠释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与融合。同时,公诉人以案释法,对被告人及在场观摩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强调该案的发生,对两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劝诫人们工作责任重于能力,“观摩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孙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