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洋) 9月12日,绥宁县瓦屋塘镇的周先生致电邵阳新闻在线民情热线(5322629)询问:自家的在建房屋,能不能享受到新出的危房改造政策?
周先生是瓦屋塘镇瓦屋村村民,今年年初,因过年不在家,房屋失火被烧,目前一直住在村里的小学里面。“政府部门鼓励我家把房子修好,当时还特意去问了建设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他们的答复都是修好就可以得到补偿。可最近又听说危房改造有面积规定,但当时修房子特意咨询过有关部门,没有规定什么平方和楼层啊。”周先生称,自己年事已高,妻子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了修房子,还找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地借了7万元外债。为此,周先生想咨询,自家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得到部分补贴。
随后,记者从瓦屋塘镇政府办了解到,2016年危房改造政策出来前,周先生的房子已修好两层,超过危房改造规定面积,无法申报危房改造。但是村里考虑周先生的家庭实际困难,加之周先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给其申报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镇扶贫办审核,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将周先生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上报。
“按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人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同时可按户均25平方米增加生产性用房,经验收合格后,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标准给予补助。”该镇政府办工作人员解释,周先生家的房子修好,经过验收合格后,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