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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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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6月5日,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志愿者来到市区城南公园参加“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集中宣传活动。志愿者们通过典型案例,现场宣讲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环境意识。邵阳日报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李享意 朱思颖 摄影报道

◀6月5日,邵东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该市百富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环境保护相关宣传资料,耐心解答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
邵阳日报记者 陈星 通讯员 刘嘉恒 摄
 

邵阳日报讯 (记者 杨敏华 通讯员 陈静) 6月5日,新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峎山北大门广场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环保法治氛围。

当日,该院制作的环保典型案例展板,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群众增强自觉抵制污染环境行为的意识。同时将普法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近年来,新宁法院通过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震慑了环境资源犯罪活动,严厉制裁了环境资源侵权行为。201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5件,判处56人,其中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龙某飞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蒋某军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审结了该县首例污染环境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李某红有期徒刑四年、黄某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此外,该院还加大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释法、普法,开展巡回审判和司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到田间等活动,营造全县生态环境共享共治标本兼治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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