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1月22日讯(记者 罗哲明 通讯员 王丽丽)1月22日,武冈市人民法院通报,一起私下和解又反悔,历时十余年的积案得到妥善执结。
2018年9月28日,该院执行员李志球刚到办公室,就迎来了一位暴跳如雷的当事人,一起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某,由于被限制了高消费,在云南做生意的他出行受限,于是坐着绿皮火车回来向法院讨个说法。
2002年,邓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偿还邓某某借款2268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迟迟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还款,邓某某遂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王某某外出一直杳无音信,此案原本的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查控,没发现王某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随后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6年9月1日,王某某与邓某某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某一次性支付邓某某2万元结案,但双方并没有告知法院结案。2018年,案件经流转到了李志球手上,李志球依职权将王某某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志球告诉王某某,私下和解但没告知法院让法院结案不具有法律效力。送走了王某某后,李志球拨通了邓某某的电话,电话那端的邓某某却表示,利息要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和解协议上已支付的2万元只是利息,王某某还需支付剩余的本息。
2018年12月19日,李志球等几名执行员多次做邓某某的思想工作,邓某某终于被打动,最终同意以判决书确定的款额来结案。
由于签订和解协议时王某某已经支付了2万元,现在王某某还需再支付2680元才能结案。为了尽快案结事了,执行人员奔赴云南曲靖,找到王某某,怒气未消的王某某一听还要再还钱顿时十分抵触,但看到执行员们风尘仆仆地为其案件奔波就强忍着怒气听执行员分析案情,最后同意支付2680元将此案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