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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华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先后增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邵阳市司法局立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等职责,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为维护邵阳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多项法治工作属于全国全省首创。1998年6月,城步首创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被全国推广。2013年,我市又首创建设市民法治学校,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这一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普法工作伴随着法治建设的进展,其内涵逐步深化,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再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我市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市建立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628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0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00多个,明确了村民小组、社区楼栋纠纷信息员近10万名,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全市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健全,12个县市区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点3574个,构建了“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全力推动法治邵阳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二中心一枢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报道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