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邵阳市社区矫正行为规范教育活动总结表彰会在市区召开,会上表彰了全市社区矫正行为规范教育活动考核评比获奖单位,新邵县司法局获特等奖,邵阳县司法局获一等奖,大祥区司法局、双清区司法局获二等奖,武冈市司法局、隆回县司法局、新宁县司法局获三等奖。这次会议也是该市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行为规范常态化训练教育的总动员。
市司法局自开展社区矫正行为规范教育以来,紧紧围绕行为规范内容,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学规范、练规范,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进一步助推了该市社区矫正改造质量上台阶。
“观”上提信心
社区服刑人员规范教育活动启动之初,市司法局针对这项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发现部分县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认为受人员力量、监管条件、场地和经费保障等因素制约,行为规范教育12项内容在矫正过程中难以落实。对此,市司法局决定在新邵县先行试点,再组织观摩,并迅速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了培训、训练、验收等时间节点,新邵县也制定了训练保障和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分片集中和大合练的方式,训练出一支动作规范、指挥熟练的司法干警队伍,改造了一批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的社区服刑人员。2017年4月24日,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试点观摩验收会在新邵举行。干警训练有素的身姿和服刑人员整齐划一的队列风貌震撼全场,赢得了一致好评。新邵试点的验收成功极大地鼓舞了各县市区局的士气,为我市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提升了信心。
“练”上抓规范
观摩会后,市司法局紧接着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行为规范骨干培训班,每个县市区选派2名身体素质好、有一定指挥基础的年轻干警参加为期一个星期的集中培训。整个训练过程采取军事化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训练大纲》进行实训,聘请专业的干警和教师对他们进行强化训练,训练内容包括队列动作、队列指挥、唱红歌、手语操等课程,每个参训人员要求逐个过关。通过此次培训,所有参训人员的行为规范及指挥技能得到了明显提高,为下一步推进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全市去年6月份全面启动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工作的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训练计划,由先期培训的社区矫正骨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训练各司法所干警,使基层司法所干警都能够掌握指挥技能。最后训练社区服刑人员,除了符合条件免于参训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蓝色制式马夹参加训练,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席,做到令行禁止、服从指挥,对违反训练纪律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社区服刑人员少的司法所采取分片区集中到相邻乡镇集训,各训练场严格落实安全、医疗救护等措施,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参训率、确保训练安全、确保训练效果。
“比”上展风貌
为了检验各县市区行为规范教育成果,市司法局从2017年7月底开始陆续对各县市区行为规范教育进行验收评比,由局领导带队成立验收组,采取集中和分散验收的方式,现场打分并宣布考核结果。其中邵阳县等5个单位分别举行了集中验收会,即每个单位在本辖区内安排一个场地,组成一个司法行政干警方队和若干个社区服刑人员方队进行演练,接受验收打分。其余县市区进行了分散验收,即抽查一个城关司法所和一个边远司法所进行考评,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后再申请验收。市局根据各县市区综合得分后,确定考核名次,予以表彰,以此鼓励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争先创优,再创佳绩。
“用”上求实效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就是要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讲“规矩”,这也是检验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基础。在日常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把行为规范教育成果运用到日常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中,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把所学的“规矩”用在日常,自觉做到“有事请教喊报告,站有站相,走有走相,坐有坐相”。社区服刑人员要统一外穿马夹参加日常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平时集中抽查点训和行为规范训练,在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两个“八小时”的教育矫正中至少要进行一个小时以上的行为规范训练。逐步建立入矫训练、定期集训、日常整训和抽查点训相结合的训练制度,形成行为规范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教育训练的操作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通过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提高了教育矫治质量和效果,也助推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