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2012年启动创”国卫”,到如今接受国家技术评估专家组评估,这场充满决心的攻坚战就从未停歇过、松懈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从申报到命名究竟有哪些程序?事实上,已闯过数道关卡的邵阳,加上正待结果的技术评估及其后的综合评审、社会公示,仍有三关需闯过。
一、申报:卫生城市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申报资格为命名2年以上的省、自治区卫生城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申报城市需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经其复核符合条件后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二、评审: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全国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专家由爱国卫生、卫生、建设、环保等方面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评审工作包括资料初审、受理、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1.初审和暗访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接到有关省、自治区爱卫会的推荐报告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城市予以受理。
对于受理的申报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原则上按照申报顺序适时派遣专家组进行暗访,并于暗访结束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
2.技术评估
通过暗访的城市,由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根据暗访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复核验收后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交对该市进行技术评估的报告,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接到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的申请报告后适时派遣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技术评估。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技术评估完成后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
3.综合评审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报城市适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公示城市名单。
4.社会公示
对于通过专家组审定的申报城市名单及有关情况,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卫生部网站和当地主要报纸上进行为期2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三、命名: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审意见和无重大分歧的公示结果,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申报城市材料上报全国爱卫会,经批准后予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