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4日,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传来喜讯:日前,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拨付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首笔补助经费共计644.42万元,已经转入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我市8064名建档立卡普高贫困学生将陆续收到补助金。
今年8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指出,按照“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实施”的原则,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
据摸底核查,我市可享受2016年秋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的人数共10222名,补助金额达907.4万元。后续资金也将在年底前到位。
此外,普通高中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也正在进行。据统计,今年我市共有30726名高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总金额达6145.19万元。
(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