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自幼便爱好读书。因为母亲体弱多病,干不了体力活,因此一家四口全指望当工人的父亲每月数十元的微薄的工资过日子。我清楚地记得,父亲的工资每月月底一到手就分成了三份,一份供全家吃喝用度,一份赡养年迈的父母,一份用来作为年幼的弟妹上学费用,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在那个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年代,父母自然没有余钱满足我的爱读书的嗜好。
好在与我同村的一位同学家境不错,收藏有大量的中外文学名著,但这位同学生性吝啬,不肯轻易借人。为了达到借阅书籍的目的,我在干完自家分派的家务活后,还主动帮他完成每天扯三担猪草的任务。终于用一片诚心感动了他,如愿以偿地借到了不少中外名著。遇到好的语句,我还常常摘抄在用普通的白纸装订好的笔记本上。每每书一读完,就赶紧还给同学,生怕因延误了借书期限而再也借阅不到书籍。这些美丽可爱的书呵,不但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而且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诵读,极大地满足了幼小的我的虚荣心。
上中学的时候,我的书瘾有增无减,以至于一天不看书,心里便难受。一个星期天,家里请人做家具。快到中午时分,母亲把饭做好,正准备炒菜时,才发现因太忙,上街赶集忘了买上肉鱼等荤菜。那时候,我们乡下对手艺人是极为看重的,请他们做事,每餐都要必备肉和鱼之类的荤菜。因为父亲没在家,于是,一向节俭持家的母亲破天荒地交给我十元钱,嘱咐我赶紧跑着去市场,称三斤猪肉回家招待做手艺活的师傅——当时猪肉价格为每斤三块六,多称有优惠,十元可称上三斤。临走的时候,母亲一个劲儿地叮嘱我:“快去快回,家里等着用。”
我一路小跑到了小镇,路过一家新开的书店,为吸引人气,打折销售图书。我看着那排列整齐,散发着淡淡油墨香的一本本可爱的书,书瘾就发作了。我没按母亲的要求去菜市场称猪肉,却鬼使神差地用十元钱全买了书。我抱着一大摞书籍,高高兴兴地哼着小曲回家。这时,母亲早就站在村子的路口望眼欲穿了。
“妈妈,你快看,这些书真是价廉物美呵,我十块钱就买了五六本!”我得意洋洋地向母亲炫耀。
“你这伢子,我要你买肉,你怎么买些书回来了,书能吃么?!”母亲把眼一瞪,气势汹汹地训斥我,说完就捋起袖子,准备狠狠地痛打我一顿。关键时刻,还是那位做手艺的师傅解了围:“娃娃爱读书是好事呵!就冲这孩子爱读书的劲儿,将来肯定有出息,你就不要责怪孩子啦!至于我,你也不用那么破费,家里有啥吃啥,你就随便炒上两个素菜就行!”看到做手艺的师傅替我求情,母亲这才饶了我,警告我今后不可以再这样。
长大后,我参加工作,成了一名工人,每月能挣工资,书瘾更大了。别的工友,工资一到手,便用来抽烟喝酒、唱歌跳舞。我除了留下极少部分钱用于正常的生活开支外,绝大部分工资都用来购买书籍。而今我的书柜里摆满了古今中外名著,光是看着它们,便觉得无限美好,它们陪伴我走过人生的低谷和失意。
后来,我结婚生子,我爱书的品性深深地影响着我的妻儿。妻子嫁给我之后,也许正应了那句“近朱者赤”,也由一名见书就头痛的小女生,变成了一个“文学发烧友”,茶余饭后,只要有时间,她都会读上几页文学名著,或是朗诵几篇诗词歌赋。受到我们的熏陶,10岁的儿子也会读他喜爱的书,寓言、故事、童话等等。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但凡我有空,他一定会要我为他读上一两个故事或是童话,否则就迟迟不肯进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