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全市共办理残疾人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65件,为残疾人免除律师代理费12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被评为省助残先进集体。
为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该中心在便民服务大厅开辟无障碍通道,每天安排两名专职律师值班,并在市残联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组建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自2012年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残疾人维权宣传,承办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
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持有低保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五种证明材料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范围限制。同时坚持“特事特办”原则,进一步简化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批手续,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提供上门服务。
该中心对残疾人坚持优先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实行“援调结合”,让残疾人减少诉讼之苦;实行回访制度,坚持“援助到底”。同时加强监管,通过听庭经常化、制度化、开展评选活动、定期公示案件等方式,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质量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