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8日上午,在警方的高压态势下,赵某来到邵东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向民警交代其肇事逃逸的事实,等待接受法律的严惩。
11月25日8时30分许,邵东交警大队一中队接警:“县城和尚桥公汽公司门口,有一名老年女性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肇事司机已逃逸。”
民警迅速抵达事故现场发现,老人倒在地,旁边有一辆无牌蓝色女士摩托车。民警急忙将老太太送医救治。随后,民警调取监控录像调查,只见肇事司机身穿一件蓝色工作服并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样貌特征并不清晰。
民警只好从现场遗留的摩托车入手,在清理摩托车储物箱时发现了一张照片。民警通过侦查手段,锁定照片中人系李某。民警联系李某后,确认李某并非肇事者,因为他一直在广东做生意,没有回邵东。
就在案件毫无头绪之时,民警在摩托车储物箱里的一堆废纸中发现线索:这是一张银行取款单,账户名为赵某。经询问,民警得知赵某确实有一辆蓝色女士摩托车,并在邵东县城一工地上班。不过,对于民警的询问,赵某拒不承认自己肇事逃逸。民警只好通过其家人反复做赵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早日投案。
11月28日上午, 赵某最终选择自首。他供认,事发当天,他驾驶其无牌摩托车赶往绿汀大道一处工地上班,行至和尚桥公汽公司时,速度较快,躲避不及,将老太太撞倒。他看到老人受伤较重,怕承担责任,就趁乱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