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8月1日起,除特种摩托车外,邵阳中心城区开始实行24小时全天候限制非市区号牌摩托车、电动车在限行区域通行和停放。
“限摩限电”的区域包括:塔北路与双坡路十字路口经双坡路、宝庆东路、建设南路至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为东界;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经邵阳大道、佘湖桥、邵州路至邵州路与西湖南路立交路口为南界;高速公路邵阳南收费站沿西湖路、敏州西路、宝庆西路、雪峰路、白公城路、西湖桥、资江北路、资兴路、汽车北站、魏源路、蔡锷大道至蔡锷广场为西界;从魏源路与蔡锷大道交叉路口经魏源路、资江一桥、昭陵西路、红星路、双清路、塔北路至塔北路与双坡路十字路口为北界。界线道路及此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里巷为限制通行路段。
7月28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连武介绍,在此次集中整治中,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闯禁区”是重点查处对象。不过,他表示,整车净重不大于40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由于其车速慢、质量轻,不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不在限行之内。但是,交警部门对于电动车自行车的标准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进行区分,对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每小时,没有脚踏骑行装置的“载重王”“大肚王”“太子头”等类型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按摩托车闯入“禁区”进行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