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看书,算得上是个嗜好。以至于每次负责送快递的小哥都忍不住咕哝:“买这么多书,看得完吗?”
买书竟然算得上“嗜好”,那总应该有些违背常理,非一般人能理解。许多人问我:为啥不去图书馆借呢?我哂笑:“我只看我想看的书,图书馆未必有。”心里却有个狂人在呐喊:我自己花钱买书,你们心疼啥呀!
我看书太飘忽,一会儿心理学,一会儿哲学,隔一段时间忽然又转向到神学、灵学。不要说去县城图书馆需要踩半天车,单是想要找到自己合适的书,恐怕都是个耗费心力的活。有了网络,那购书简直是眼一转、手一滑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可书买多了,也有了新的问题。床上、桌上、瑜伽垫上,到处都是乱扔的书,常常是打开后反扣着,时间久了再拿起来,已经像拉伸疲劳的金属一样,回不到当初的服帖状态了。于是,便恼恨起那些店家来,寄书时咋就不能顺带送一些书签呢!
读书人好歹都是急中生智的,我虽不能到外面随便摘个树叶充当书签,但家中一定有啥东西可以变废为宝。果不其然,我发现那一串准备扔掉的新衣服上的商标、合格证,是再好不过的书签了。宽窄适当,长短契合,质地妥帖。最划算的是,一件衣服、一个包包上的这些看似无用的商标牌,足以同时解决好几本书的书签问题。
就这样,朱志良的《中国美学十五讲》中夹着“谷马连衣裙”的牌子,芭芭拉·安吉丽思的《活在当下》里夹着“变形计牛仔裤”的商标,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中夹着“杰然不同毛衣”的合格证,萨特的《存在与虚无》夹着“金璐达皮包”的保养说明……
读书累了,把书搁在腿上,玩弄着手上的书签,在“售后服务”“保养注意事项”“洗涤说明”上流连片刻,让那些形而上的形象与道理在俗世的功用中休息一下,这样的切换与调节,有种不能为外人道的妙处。
写作人,大凡追求毕淑敏式的“素面朝天”,但铁凝的知性,严歌苓的优雅,张抗抗的气质,无论如何也是需要衣着的审美陪衬的。文如其人,人如衣饰。一个不能以独特契合的审美来装扮自己的人,相信她的文字也会少了一些对自我灵魂的体悟。
读书人亦是如此,一个热爱文字的人,一定会在那些墨香文字里找到自己的桃源故乡,也一定会在俗世的衣着装扮中邂逅自己灵魂对美的渴望。雅俗兼备,安然日下。这样的爱生活的读书人,怕是最幸福的人吧。
这样“奢华的书签”,估计只是我这个“睿智”女人的独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