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1日,秦先生向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反映称,他驾车经过新宁境内省道S218时,两次因超速被扣分罚款。他认为该路段限速标志不明显,处罚不合理。
7月27日,秦先生驾车从东莞回新宁办事。途经新宁境内省道S218时,没有注意到限速60公里/小时的标志,车开得很快,因超速被扣12分,罚款500元。8月2日,他从同一条路返回东莞时,再次因为超速被处罚。
“经过那个路段时,我没有看到醒目的限速标志,不知道限速多少。直到手机收到信息时,我才发现自己被扣了那么多分。”秦先生说。
9月22日,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7月27日10时01分,秦先生驾车经过省道S2180公里800米处时速为92公里/小时,而该路段限定时速为60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70%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秦先生被扣12分,罚款500元。“8月2日9时05分,秦先生驾车经过同一路段时速为75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的25%。他被扣6分,罚款200元。
“在省道S218线0-7KM处设立移动测速点,并进行移动测速是经省交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其中0KM至2KM为事故多发地段,限速60公里/小时,起拍时速72公里/小时;2KM至7KM处限速70公里/小时,起拍时速84公里/小时。在测速路段,我们设置了醒目的标志牌,设置程序合法合规。该路段从2015年开始限速后,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该大队工作人员说。(罗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