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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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抚养义务追责当强化
用“绣花功夫”筑起城市文明
让垃圾分类逐步成为“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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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买”暑假实习证明
让数据替百姓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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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绣花功夫”筑起城市文明

汤华臻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谓世界级难题。城市之大,不只是钢筋水泥的简单堆砌、马路高楼的机械累加,更是万千大事小情的相互交融、千万公共行为的有机聚合。城中之人的人文风貌、行为习惯,往往是决定城市品质、区别城市气质的关键。环顾世界主要城市,或以井然有序闻名,或以整洁干净著称,但备受欢迎之地,无不建立在良好的城市秩序之上。

因此,城市的治理和发展,固然有硬件设施不断升级的要求,同时也不能忽视对社会生活方式、公共行为方式的优化和管理。像绣花一样治理城市,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是将城市文明的“一针一线”,有机穿插到市民的一言一行中去。

比如,困扰我们的交通拥堵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除了车多、人多,一个不容忽视的共性原因,恐怕还是道路文明习惯尚未完全养成。并线抢道、乱闯红灯,车不让人、人不让车,结果大家的速度都慢了下来。对于个体而言,也许不过是“不小心”的一次违章,不过是时间紧张的“迫不得已”,但是当这个“1”变成“100”乃至成千上万的时候,道路的“肠梗阻”就会形成。再比如,未能解决的乱丢垃圾问题,其中不排除有垃圾桶设置过少、提示标语难找难寻等客观因素,落到一个人身上,或许也只是“丢了一张纸”“落了一个废水瓶”,但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就足以造成背街小巷垃圾处处。诸如此类的现象还有很多,排队加塞、随意涂鸦、牛皮癣广告等等或多或少遭遇执行难,很大原因也出在“人”上。

构建城市治理体系,塑造良好城市文明,首先当然有赖法治。为公共行为定规立法,让人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是推动城市秩序井然的必要前提,是养成文明习惯的首要一步。而让文明行为得到鼓励和奖赏,让不文明行为受到告诫和惩罚,则需要有关部门狠抓严治、久久为功。

从“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一字之别指明理念之变。于相关部门而言,这是要求;于每一位市民而言,这是提醒。我们不只是被动的“被管理者”,更应是参与治理的“主人翁”。毕竟,优化治理能否实现,城市文明能否塑造,最终要落到可见可感的人上,要落在实实在在的事上。这几天,一个35秒的视频火爆互联网:行车途中,看到有车主乱扔垃圾,一位“摩托哥”立刻下车、弯腰、捡拾、敲车窗、还垃圾,短短几个动作引得众人纷纷点赞,称其为“正义骑士”。这样守护城市文明的切身行动,正展示了一个“主人翁”应有的姿态。

像绣花一样治理城市,核心是精治、法治、共治。当我们为“摩托哥”点赞时,或许还应思考,如果自己身处同样的情境,是否有勇气敲窗制止,反过来如果自己是小轿车车主,又能否反躬自省?“正义骑士”可以是“摩托哥”,也可以是你我;维护文明之责属于“摩托哥”,也属于你我。城市共治,需要普通市民行动起来,建言献策、身体力行,做一名治理的参与者、文明的维护者,而不是淡漠的旁观者。

城市治理“核心是人”,既要“把治理寓于为市民服务之中”,又要最大程度地让民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来。让文明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传递、彼此熏陶,让每个市民成为“文明主人翁”,自觉使个体行为与公共目标实现更好的同频共振,我们的城市必然更加美好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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