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邵县完成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工作,为下一步人民调解员统一颁证,统一配发徽章、胸牌工作提供了前提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新邵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县司法局制定了《人民调解员信息登记表》,由各镇乡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对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再对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统一进行编号管理,一员一号,对岗不对人,登记入册。人民调解员编码采用4层15位代码表示:地区行政编码430522+专职/兼职标识编码(专职为Z,兼职为J)+4位首次担任人民调解员年份编码+4位人员顺序编码。人民调解员期满后、因故被罢免、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其人民调解员编号继续由接任者使用。
(肖爱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