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 者 罗 俊) 4月27日,大祥区经营食品店的肖女士向邵阳新闻在线(www.shaoyangnews.net)反映,最近接到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知,要求她去局里参加培训考证,培训费用300元。肖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肖女士称,她在大祥区经营一家糕点店,以前参加过食品类的培训和考核,这次工作人员告诉她要重新培训。“我对这次培训情况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局里能不能给我一个详细的介绍。”肖女士说。
大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及国家食品药品总局下发的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食品经营许可证通则》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可免予考核。
“经物价部门批准,从业人员培训费标准为300元/人。我局在2016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完成了2016年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2017年的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在5月中下旬至6月初旬开展。低保户、下岗职工及其他社会优抚对象,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减免培训费用。如果肖女士参加过此类培训,取得了相关资质,并且在认定期内,那么此次培训可以不参加。”该局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