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7日,双清区人大常委会邀请市环境保护局双清分局局长艾丹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从问责的对象、原则、情形、方式等方面解说了《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以严格的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企业和公民各方的责任,明确了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专业领域行政法,也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确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尽职免职、失职追责的原则,规定了环境追责的6种情形。
会议要求,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把强化环保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践行碧水蓝天发展理念的第一意识,准确把握新《环保法》等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既要全力促进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又要保护好环境,保护好青山绿水。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使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互相促进、共同进步。要切实抓好环保普法、形成合力,通过正面积极的引导和宣传,让每一个公民都参与环境保护,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强大合力。
(金真辉 赵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