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

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7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迎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邵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实施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高水平机关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深化“五大”主题实践活动、“五讲五比”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质量水平,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现代化新邵阳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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