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周维标 顾国云) 12月中旬,武冈市秦桥镇某村一支部党员唐某某、辕门口街道某社区三支部党员张某某等3人,因购房或购买私家小车后未及时向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陆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办理了公租房腾退手续。这是该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集中清查行动,努力让公租房成为“公平房”的一个缩影。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户、外来务工人员安居问题的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把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集中清查行动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持续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督促该市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住保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协同联动,对入住对象及家庭成员逐一开展信息比对,重点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或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占用公共资源等违规情况进行集中清查,用实际行动确保群众“居有所安”。
截至目前,武冈市已对全市11个集中连片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2247户住户6741人进行集中清查,清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户29户,收回违规领取租赁补贴2户2800元,发现问题线索6个,立案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