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准备扩建一条灌溉水渠,完成了前期勘测规划,报批后主管部门也作了立项批复和经费预算安排,却迟迟不见开工。原因何在?村支部书记的一番话道出了原委:“怕的是水渠开建后,举报信满天飞。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干事才会不出事。”
时下,怀有此种心态的人,并非个别。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新常态,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担当作为意识受到影响,很多人将“明哲保身”当作做人做事的“秘诀”,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琢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这种心态之下,一些干部在岗不在状态,为官慢为或不为,导致一些单位的工作久推不动,发展停滞不前,群众上门办事常遇“软钉子”。
干事就一定会出事么?当然不是。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战天斗地,改变了当地贫穷落后的面貌,不但没有出事,反而成了优秀楷模。还有孔繁森、沈浩等一大批爱民模范人物,带领人民群众干成了那么多便民利民的大事、难事,也都没有“出事”。因此,把守规矩守纪律作为不好好干事的理由,是完全错误的;把敢担当作为会出事的原因,更是不合逻辑。
不可否认,从披露的有关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落马的官员中不少曾是干事的干部,有的还在岗位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但为啥能干事却又出了事,主要原因不外乎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和生活堕落、骄奢淫逸及胡作非为、失职渎职这些方面。其根子都是贪字当头、为了一己私利。
一个人丢了为官本分,迟早都会出事。身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勤务员,本分就是无怨无悔地为国家做事、为百姓操劳。岂能因为我们为党和人民干了一点事,就伸手要本钱,心中不平衡?就目空一切、利令智昏,不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如果这样,不出事才怪。
一个人不严格自律,出事也会难免。作为各级党员干部,手上或多或少掌握着诸如批资金、批土地、审项目、管公章等各类公共资源的权利,工作中也难免与各路人马打交道。如果我们处处讲原则,事事按规矩,无私心杂念,就出不了事,又何必担心有人举报?反之,如果心无敬畏、贪婪成性、为所欲为,不可能不出事。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在耽误不起、懈怠不得。党员干部应当心中有戒有责、为政既廉又勤,决不可拿“干事”当“出事”的借口,更不能用“干净”为“不干事”的遮羞布。记住,一名称职的干部不光要廉洁奉公,还要能为民办事。在履职中,只有讲原则、懂规矩、守纪律才是我们的“护身符”,如果离开了这个“护身符”,迟早会出事。
(作者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