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4日

我市将遗产管理人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工作

房产继承办理更便捷

邵阳日报讯 (记者 易蓝 通讯员 潘东 周永利) 12月11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该中心日前印发《关于遗产管理人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遗产管理人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确立,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篇的一大亮点。遗产管理人是指对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妥善收集、保管、分配的主体。通俗地说,遗产管理人就是对去世之人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主体,并在管理过程中防止遗产遭受转移、隐藏、侵占、变卖等侵害行为。

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管理人任选模式,《指引》分别明确了4种遗产管理人办理程序和具体所需提供的材料,推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手续更清晰、审查更高效、办事更便捷。

近年来,随着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量逐年增多,因缺少相应的人员对遗产进行有效管理,加剧了遗产损失风险,导致相关民事纠纷增多。将遗产管理人引入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遗产范围难界定、申请资料难核实、审查尺度难把握等现实问题,不仅降低了群众的时间成本,也能有效减少登记风险隐患,提升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改革措施落地的实际情况,从制度理解、材料设计、环节优化、监督查验等方面持续优化,切实发挥遗产管理人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业务优势,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再提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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