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过编辑、记者,又是省作家协会的会员,还头上挂着一顶湖南师大特聘研究员的帽子,不是和我亲密接触过的人,无不以为我的字写得特别漂亮。然而不是,我的字不用奇丑无比来形容,也当算是很难看之类的了。因为字写得不好,所以至今为止,我都没有记过一本完整的笔记。也因为字不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就花重金购置了一台电脑,从此便以电脑代笔,开启了自己的遮丑时代。
这一生真正认认真真地练习过写字的时光只有三年,也就是小学一到三年级。虽然那时我们每天只上一上午的课,所练写的内容也都是一些口号,但我的字一笔一画都还写得不错,也得到过老师的表扬。三年级开始上作文课,也许是这方面有天赋,我的作文得分都很高。我们那时上作文课是两个课时,前半节是老师讲题,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写,后半节就是自己写作。四年级和我同桌的同学叫周树和,这家伙字写得又快又好,唯独一写作文就头痛。我呢,字虽然写得还可以,但却是一笔一画地写,速度很慢,因手跟不上大脑的思路,人就显得十分难受。于是我们俩决定取长补短,由我用最快的速度以同一个题目写两篇不同的作文,他则以最快的速度为我和他自己各抄写一遍,而且字迹还不一样。如此“狼狈为奸”,我们一起合作了两年半的时间,直到小学毕业。因写字赶,小学毕业后,我的字便成了龙飞凤舞、横七竖八的样子。读高中时,和我坐一桌的同学叫刘智博,这家伙和周树和一样,字写得不错,但也是个一写作文就头痛的货。于是,高中两年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再次“狼狈为奸”的搭档。
在武警部队,我参加过湖南省首届民警文体骨干培训班,又是《湖南公安》杂志的特约记者,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过不少的新闻作品。回到地方后,我到县广播局报考广播站的编辑兼记者。被录取后,当时的局长找我谈话说:“小伙子,你的各类文章写得不错,修改的稿件也很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但你的字写得太不好看了,进来后要好好地练一练哟。”作为编辑、记者,我自然懂得字一定要写得好看,也很想把自己的字好好地练一练。但那时每天的工作量很大,要写的东西太多。一赶,也就无暇顾及字的好坏了,只是相对以前写得稍工整一些,以方便播音员认读。
字写得不好,面子上总感觉过不去,总想在名人中拉几个字写得和我一样的来为自己寻求心里的平衡。我见过沈从文、巴金等一些大作家的字,感觉他们的字比我也好不了多少,特别是我曾崇拜的偶像作家王朔,字写得和小学二三年级的学生差不多。由此我就想他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为了让写字的手能跟上自己大脑的思路,所以才没办法去在乎字的好丑了。这些大作家的字写得不好,文章却是十分了得,依然受到大家的崇拜,所以也就没有谁刻意在乎他们的字写得好或不好。这也许就是我们说的“孔夫子不嫌字丑”的缘故吧。虽是阿Q的心态,但每每想到有这么多的大作家的字写得也不过如此,我心中的那份自卑还是多少释然了一些。由此也增添了一些胆量,所以偶尔也会理直气壮地拿起毛笔写几个字挂在自己的书房里。这些字多是我从写的五六十张纸里挑出来的最好的一张。挂在墙上的是自己的字,我欣赏时多少有点自我陶醉。不懂道的朋友看了多是一脸懵,不知是哪位大师所写。而懂道的朋友看了,总是笑着对着我说:“挂在自家可以,挂在自家可以。”那意思很明了,就是挂在外面不妥,最好别去出洋相。
字写得不好其实是件很不幸的事,因为字写不好,作为一生与文字打交道的我,心中的那份汗颜与自卑是长久的,工作和生活中也留下了很多的遗憾。如上所述,我一生没留下一本完整的日记,一本完整的工作笔记,很多重要的工作及人和事,也都只能凭记忆记多少是多少。尤其难堪的是在一些必须动笔写点什么的公众场合,脸总有点挂不住,心中的那份忐忑只有自己知道。
字写得漂亮就如同人长得漂亮一样,是件很好的事。我很多的同事和朋友的字都写得相当不错。他们闲着没事的时候,都喜欢练练毛笔字。这种爱好,既让他们远离了不良嗜好,又起到了修身养性、锻炼身体的作用。字写得好,逢年过节可帮别人写写对联,遇到客气的主,还可能接到红包。对这些同事和朋友,实说,字不好的我是羡慕嫉妒恨的。
工作时字没写好,退下来后一直想好好练练字。每年都买了一些教材,也在网上报考了一些书法班,但心一直静不下来,所以至今还没认认真真地学习和练过。以我这两天打鱼、三天晒网的性格,估计今后也很难继续下去。丑字一生,也许就是我今生的宿命。今天写下上面这些文字,就当是自己给自己的“字”写的一篇墓志铭。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