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0日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违法!

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蒋景芬)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证明自己身份的重要证件,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公民必须依法持有和使用。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案件。

经查,向某元为了方便外出打工,冒用同村人的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目前,违法行为人向某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洞口公安提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是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是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是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是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是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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