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吕桂华) 在夜间无灯光或光线弱等视线不良的行车环境下,驾驶人可能难以及时发现行人,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11月4日,邵阳县五峰铺镇水田村路段,彭某生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从五峰铺镇往罗城乡方向行驶时,因夜间行驶视线不良、未注意观察路边情况,没能及时发现穿着深色衣服、在路边散步的刘某生,与其发生轻微碰撞致其倒地。事故造成刘某生轻微受伤。
交警提醒,市民在夜间行走时,要注意行车环境——
靠边行走,切忌突然横穿马路。行人夜间外出时尽量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靠边行走。在国、省道上步行时,建议靠公路左侧逆向行走,更便于观察来车动向情况,必要时躲到路肩以外。
提前观察,确认安全再通过。夜间出行,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路段通行,不要进入高速、快速路等车速快、车流多的地方。过马路前,先停下来观察左右两边的来车情况,根据灯光判断距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切记不可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道路。
被看见才安全。凌晨、夜间或雨雾天气下,因视线不良,能见度低,请牢记“被看见才安全”!出门时应穿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比身着暗色衣服更安全,以便引起过往司机注意,降低风险。特别是老年人,最好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黄色、荧光色衣服在夜晚最为醒目,或者打开手电筒、手机闪光灯,要想办法让机动车驾驶人看见自己,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