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刘惠芳 实习生 洪佳莉) 11月4日,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时,查获一起无证酒驾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当日10时20分许,陈某金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塘渡口镇黄豆园方向行驶而来,交警依法将其拦停进行检查,闻到陈某金身上有酒气,怀疑其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交警询问陈某金是否喝酒时,陈某金坦言喝了“半杯米酒”。交警遂将陈某金带上警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查询陈某金驾驶的摩托车车辆信息时,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号牌竟是其他摩托车牌照。在民警的多次询问下,陈某金才承认其摩托车没有号牌,在路边捡到一副号牌就安装在了摩托车上。
民警依法扣留陈某金的机动车,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安全教育。目前,陈某金因无证、酒驾、使用其他摩托车车牌号等违法行为,面临行政拘留5日、罚款4800元的处罚。
邵阳县公安交警提醒,目前交警正持续性、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