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李熹珩)10月15日,湖南省政府宣布,于2024年10月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4件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其中包括2017年出台的《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
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汤磊解释,此次废止的条例是湖南省在2017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规章。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不断更新以及2018年医保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成立,国务院在2021年颁布了更完善且全面的新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部分。
“两者在适用范围、监管原则、具体内容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差别。”汤磊说,作为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和普适性,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该条例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在医保基金使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均有详细规定,同时强调多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检查等创新型监管方式。
市医保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一直依据2021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工作,此前运用2017年颁布的《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不多。因此,该法规的废止对市医保局工作开展及全市居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并未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