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塔区状元洲街道西湖桥社区干部收到了街道下发的矛盾调解积案。原来,2023年10月,唐某在某超市购物中,在电梯上摔跤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社区工作人员在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介入调解,逐步消除彼此的误会和隔阂。同时,还邀请区市场监管局和街道干部当桥梁纽带,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矛盾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是北塔区推行“四级联调”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全域解纷模式的一个缩影。该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行“强街镇、优居村”基层治理“十无工作法”,构建起区、街镇、居村、网格四级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使传统的单一化调解向多元化调解、全域化解纷模式转变。
今年以来,北塔区调解矛盾纠纷935件,成功率同比增长18%;法院民事诉讼、刑事立案案件数量进一步下降;民转刑案件发案数为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生动诠释了“将矛盾调解组织设在网格上,将矛盾调解工作放在家门口”。
“点面结合”强化机制
提升调解工作保障力
北塔区坚持以“强街镇、优居村”基层治理十无工作法为指引,制发《北塔区矛盾纠纷化解“四级联调”工作实施方案》《北塔区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点面结合、强化考核评价、奖补经费保障等方面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区、街镇、居村、网格”四级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格局。
该区在原有综治网格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将全区44个村(社区)分为144个网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网格”,整合构建以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为主,其他社会调解力量为辅的调解队伍,并将区、街镇、居村、网格四级401名人民调解员融入“全科网格”治理体系,实现“一网统管、一网治理”。
该区根据风险程度和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将调解案件分为简单、一般、复杂疑难和重大矛盾纠纷四个类别。网格、居村、街镇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研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吹哨”,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区属相关职能部门下沉力量解决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实在在放在家门口。
“上下贯通”相互联动
推进调解工作高效力
北塔区吸收党员代表、乡贤宗亲、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辅警、物业管理人员、热心居民等力量担任网格调解员,把安全生产、民生实事、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纳入网格事项。网格调解员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等优势,对各自辖区重点人员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增强预防矛盾纠纷风险的针对性。网格调解员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第一时间介入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每个网格建立微信工作群,对简单矛盾纠纷,由网格调解员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调解。
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居村。该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群众反映、自主摸排或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流,按照走访-登记-上报-办结-反馈”工作法,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度,形成一条高效治理的工作闭环,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该区对一些问题成因相对复杂、涉及面较大的矛盾纠纷,充分运用“镇村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和街镇政法委员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解。
该区派出由区级领导为组长、乡科级干部为成员的支帮工作队,分别与5个街道(镇)“一帮一”结成对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支帮工作队实施“一事一议”,专题“会诊”,精准研判化解。针对超出街道权限、难以化解的问题,街道按程序上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中心分析研判后,分类进行派单,及时组织专调委、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以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调解决问题,优化“受理-派单-处置-评估-反馈”工作机制。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区、街镇、居村、网格四个层级上下贯通,相互联动,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单兵作战”的局面。
“多元解纷”全面融合
凝聚调解工作新合力
北塔区整合全区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成区、街镇、居村三级51个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建立“综治中心+网络化+大数据”相融合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实行全流程指挥、调度、监督各类社会治理事件,打造跨部门、跨系统的基层善治“智慧中枢”。
该区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制度,完善非诉讼纠纷事前预防、事中疏导、事后反馈机制,对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引入诉讼渠道,打造“调解打头、诉讼断后”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该区锚定实质解纷目标,梳理整合纠纷化解多元力量,聘请“特约调解员”“行业调解员”,针对不同类型纠纷,选派相关领域调解员参与调解,其他部门配合参与,形成联动排查、联动化解的工作格局。该区先后涌现出田江街道“田家村三姓”调解室、“丰江管家”调解室,茶元头街道老刘调解室等一批基层调解品牌。
北塔区全力构建起的区、街镇、居村、网格四级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呼应了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调解新需求、新期待,将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化解,实现了“琐事不出网格、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