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

◆思想者营地

论责任

刘仁文

责任是什么?简单说,责任就是一个人或一个单位对其行为所应承担的义务和担当,它在本质上强调每个人、每个单位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梁启超先生有言“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强调认识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责任之重要。请注意,这里的“大丈夫”是不分性别的,它更多地代表了一种理想人格,即孟子所谓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韦伯曾经指出,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如果说教书育人是我们老师的天职,那么各位同学的天职是什么呢?我想,就是君子务本,充分利用好在校的时光,把自己的专业学好,把自己的人品塑造好,把自己的身心健康建设好。为此,我谈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坚信行动哲学能产生奇迹。开头很重要,要有从今天做起的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拿出科学的方法,把自己各方面规划好,然后以“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股子干劲”的精神持续往前。日拱一卒,集跬步以成千里,坚持就是胜利。只管耕耘,莫问收获,自然而然,不知不觉,就一定会有所收获。人不要去与别人比,要与自己比,这样标准明确,不致心慌意乱。只要做到今天的你比昨天的你有进步、明天的你比今天的你有进步,这就够了、值了。

其次,拥有一颗感恩之心。任何一个集体都不可能尽善尽美,都有自己的优势,也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怎样看取决于我们的心态。如果我们能多从正能量去看,多怀一份感恩之心,学习和工作起来就会更加身心愉悦。希望同学们怀揣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好群己关系,融入集体,爱自己的老师,爱自己的同学,在共同体中找到力量,施展自己才华抱负的同时,也为集体争光,这样就能个体和集体互相成就。

第三,使自己成为一个有情怀、有信仰的人。如果说学好专业知识是将来安身立命、报效祖国的基础,锻炼好身体是保障,那么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说,还有一项无比重要的修炼,就是要培养自己对法治的信仰、对规则的尊重。为此,要呵护好自己的良心和良知,牢记“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去年第一期《法学杂志》扉页的“法学人物”栏目对我有个简介,其中“学者感悟”那句话引起很多人的共鸣:“人除非到闭上眼,否则即使前面是完美的,也可能在最后一刻身败名裂。法律人与从事文史哲研究的人相比,离权力更近,面临的诱惑更多,风险更大,需要时时警惕,如履薄冰!”

最后,要经常保持反思。傅斯年先生有句名言:“一天只有21小时,剩下3小时是用来沉思的。”其实,孔子早就指出过君子和小人在对待责任上的不同态度:“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说的是君子遇到问题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自我反省,主动承担责任并努力提升自己;而小人则往往把责任推给别人,总是抱怨和指责他人。如果我们能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好习惯,我相信对自己、对周围的人都只有好处。

以上几点,我自己也未必就做得有多好,有些与其说是经验,不如说是教训。我喜欢用“朝闻道,夕死可矣”“不怕开始晚,就怕不开始”来自勉,因此也要感谢今天的开学典礼为我提供这样一个反思的机会。

(刘仁文,隆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此文删节自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4级开学典礼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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