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6日

医保政策

“你问我答”

(第六期)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答: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

问: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多次在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怎样计算?

答:同一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起付线有限额吗?

答:有。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85%;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2%;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5%;省部属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

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含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双通道”药品单行支付管理)医疗费用的最高实际支付限额为15万元。

(邵阳日报记者 陈红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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