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按照该局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前一天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这是市公安局党委着力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局党委围绕党支部“五化”要求和“四强”目标,坚持“三加”模式,激活“三不”效能,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党建和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市公安局获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标兵单位”,机关2个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示范党支部”,老干部第七党支部被评为“全省老干部示范党支部”。
“规范制度+督导落实”,责任“不缺位”
该局党委制定下发了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制度、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党建带队建“十个一”工作运行机制、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规定、“一把手”权力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
该局党委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和“四好”党员评比活动,细化汇编了党支部党内生活19个基本制度,规范了党支部14个会议记录格式。
该局党委采取包保督查、交叉检查、机动抽查和网上监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制定机关党员党性考核制度,对党员队伍管理情况,做到每周一督察、每月一通报。督导情况纳入党(总)支部书记年度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并作为“两优一先”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
“规范清单+常态调度”,工作“不缺腿”
该局党委细化制定党建工作任务、责任、标准三个清单,确保“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按日、周、月、季、半年、年度,区分党支部需要完成的工作,建立任务清单;按支委委员的职责分工,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的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建立责任清单;按照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党员管理、工作制度、阵地建设等7个方面,制定党支部工作标准清单。
该局党委坚持每月下发1次党建工作通知、收集1次党建工作小结,每季度召开1次机关党委会、1次党(总)支部书记调度会,每半年召开1次讲评推进会、每年召开1次部署安排会、1次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通过定期召开例会、按时下发提示、及时总结讲评,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建工作落地增效。
该局党委建立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包保联点制度,依据职责分工,定期到包保联点的党(总)支部督导工作,并在季度召开的机关党委会上予以汇报;同时,承担指导换届选举(增补选)、参加组织生活会、委派入党谈话、旁听集中学习,负责监督会议程序、宣读党委批复、完成上级点评。
“规范台账+全程纪实”,基础“不缺钙”
该局党委高标准建立换届督促提醒、困难党员帮扶慰问、党员发展管理等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各党(总)支部根据市公安局《台账规范清单》内容,建立党建综合工作、“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工作、清廉公安建设等台账。
该局党委针对党员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基础工作,加强全程纪实管控,设计制作了开展落实情况纪实报备表格,规范统一组织、参加、开展和纪实情况,明确上报时间、要求,确保全时段、全过程跟踪问效。
该局党委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和政治轮训的方式,着力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做到每年举办1次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每半年开展1次业务骨干政治轮训、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书记培训例会,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夯实了坚实基础。
市公安局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大力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市公安局全面建设,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里程碑式”的跨越发展,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邵阳公安整体工作跃居全省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