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易蓝 通讯员 刘奕宏 黄锋 实习生 唐雍晴) 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一医美机构下达了行政警告的决定。
今年5月,该支队对上级部门移送的某医美机构存在在某平台上发布未标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医美机构在某平台上发布的医疗广告于2023年8月9日经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为湘邵医广【2023】第0809-×××号,而当事人在某平台发布的医疗广告页面上未标注该广告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后,当事人立即进行了整改。考虑到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该支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罚款,给予行政警告的决定。
“此次处罚决定,刚柔并济,既让执法对象知晓自身违法行为,又减轻了企业负担。”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严格落实首错免罚制度,通过行政约谈、警告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合规经营,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