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属于违法行为。请您下车,前往爱心头盔共享驿站领取一个共享头盔。”在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经过大力推进“戴帽工程”后,这一幕经常上演。
2023年,绥宁县积极参与全市交通安全示范乡村创建工作。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和该乡拱桥边村积极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提升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分别成功创建全市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和全市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
为持续推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长铺子苗族侗族乡采用“五到”机制,深入推进“戴帽工程”走深走实。
该乡坚持管理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控,明确监管责任人和监管职责;坚持道路养护到位,2023年来累计发现各类隐患30处,清理滑坡塌方8处,在急弯处设置球面镜20块,新增固定警示牌36块、防护栏10公里;坚持企业宣传到点,加强齐抓共管,确保企业员工遵守交通法规;坚持监督检查到底,设置5个城区执勤点和27个村级劝导点,对违法者进行劝导监督;坚持暖心服务到家,累计投入3万余元在城区建设了3个共享头盔驿站和6个村共享头盔借取点,免费提供借取。截至目前,该乡主要路段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0%,“戴帽”率同比提高9%,并实现交通问题源头风险动态清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参与示范创建以来,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拱桥边村积极推行“五坚持五抓好”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型治理”。“五坚持五抓好”即:坚持领导带头,抓好分级管理,建立“村干部包组、组长包代表、代表包户”的三级管理模式,交通安全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风险研判,抓好事故防范,把交通工作纳入每周村干部例会,进行研判,并作出相应部署安排;坚持宣教结合,抓好意识提升,通过宣传栏、微信群、“村村响”等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宣传;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吹哨”制度,推行道路交通安全“吹哨人”制度,引导村民人人找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持违法劝导,抓好出行安全,严格执行劝导“七必上”制度,全村1名辅警、2名劝导员、3名志愿者组成劝导小分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劝导。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该村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水平。当年,全村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未来,该县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出行文明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