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5日

房屋漏水、墙面开裂

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

邵阳日报记者 王朝帅

5月20日上午,陈女士购买的双清区双龙路建材城二期B区四栋一单元的顶层住房(9楼,毛坯)发生严重的漏水与开裂现象,陈女士找到记者表明不想要该房了,希望原房主退还购房款。

2019年7月8日,陈女士经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该套房屋,并一直闲置。本想等孩子上中学后再装修入住,哪知去年她走进房子查看,竟发现房顶已出现漏水与开裂现象,房内水管经自来水公司检查也存在问题,联系上原房主后,对方表示确实未做房屋防水。

陈女士透露,此前原房主曾表示屋顶天台归属陈女士私有。但实际上,天台属于公共地区,其余楼层住户均享有使用权,就此问题双方也有过言语纠纷。

“原房主卖给我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多次找原房主但没用,我又去找社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但一直没得到解决。”陈女士无奈地说。

关于陈女士反映的几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张艳芬律师。

张艳芬表示,陈女士与原房主的矛盾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则双方都应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陈女士反映的房屋漏水问题,原因在于房屋出售前未做防水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同时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5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故陈女士的房子还在保修期之内。

陈女士还反映,天台有一些楼层住户建好的菜地与水池。天台属于建筑物公共部分,其他住户在天台建菜地的行为本身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且不排除陈女士房屋漏水与住户所建菜地存在因果关系,陈女士作为住户成员之一及房屋受损人,可以找社区或第三方机构协调处理,如不成功,可通过司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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