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唐杰 实习生 唐京菁)4月初,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个别私立医院存在灭火器不合格的线索后,立即开展核查工作,与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就涉事医院灭火器质量监管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会。通过磋商,双方就如何开展好涉事医院的整改工作及做好后期常态化监督管理达成了一致意见。
4月10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到涉事医院对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履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据了解,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大队已向涉事医院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将不合格产品召回情况函告城步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溯源治理。目前,涉事医院已向卖家提出产品召回并获得同意,且重新购买了合格的消防器材。
本次跟进监督行动,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的有力举措,也推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