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郭慧鹏) 4月22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迎春主持,副主任蒋志刚、刘永德、阳晓华、毛学雄、李小平、罗玉梅,秘书长吴卫红参加,副市长晏丽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鼎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邵阳市“邵阳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运行情况和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邵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情况的调研报告》;研究了《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草案)》《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草案)》《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及说明(草案)以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
会议强调,要担负立法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和改进“邵阳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立法工作,有力提升立法质量水平;要强化统筹协调,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衔接,科学开展满意度测评,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合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务求精准实效,紧扣时间节点,在深化调查研究、强化信息报送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有序推进。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10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落实。针对人大的专题询问工作,要制定长效规范的工作机制;对审议意见能落实却未落实的事项,要继续加大办理和落实力度。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持续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问一件能有一件的成效,切实达到专题询问的目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