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5日

规范物业管理 构建和谐社区

邵阳日报记者 杨吉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不断改善,对小区物业的管理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日前,市政协委员邱小妹提交了《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社区的建议》。

通过调研,邱小妹发现,截至去年底,邵阳市区共有139家物业企业,各物业服务质量良莠不齐,褒贬参半。从小区服务质量来看,优质企业的数量较少。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物业管理条例》法律知识普及不到位;物业市场监督体系不健全,业主和物业企业矛盾突出;物业定价机制没有理顺,质量和价格统一的收费机制有待完善;业主委员会职能不到位,权责有待完善;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的现象较为突出。

“良好的小区管理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为此,邱小妹建议:

加大《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融入社区管理平台。建议我市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平台,由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共同完善小区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物业管理条例》知识从社区到小区进行全覆盖,做到物业法人人知,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并强化社区的宣传、监督管理职能。

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的配套制度,做到有据可依。建议将修订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社区统一公开。小区收费依据与配套实施细则及时张贴,避免在实际执行中产生缺位和错位。如在物业价格标准上,在业委会成立后采用市场调节价,很容易造成物业企业与业主在收费价格的认定上出现问题,实际上难以执行。建议采用政府指导价,并明确相应的服务标准。在目前的情况下,物业价格采用市场调节的条件还不成熟。

强化对物业企业的准入管理,把好准入关。建立物业企业招投标制度和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市场。由社区、业委会、业主代表等参与进行统一招标,选取有实力、资信好的企业。同时,健全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信用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好的企业,在招投标时给予加分;对综合评价差的企业,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健全业委会的监督考核审计制度。业委会是行使小区自治管理的主体,在社区进行属地管理的条件下,要优化业委会的人员组成。对公共资产如停车位、广告费、物业用房等公共设施的租赁收益,加强有效监管,延伸审计管理,对涉及的公共利益进行监督。

建立物业管理强制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应健全物业收费保障机制。目前,除了采取定期公示制度、督促业主自觉履行义务外,还应健全法院审判简易程序,由法院下达支付令,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形成强制力。同时,行政执法管理向小区延伸,对业主侵占公共用地、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采取行政管理措施。

借助“互联网+”思维,创新物业模式。建立“互联网+物业”平台,将物业管理的信息及时传递给业主,业主也可以将有关问题反馈给物业企业、业委会,形成信息共享。塑造“数字化”新型社区,进一步延伸服务,为社区居家养老、政务、精神文明建设等服务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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