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界定不断明晰。”市人大代表吕发在《关于规范非机动车驾驶的建议》中指出,由于普法宣传不够、群众法律意识不高等因素,导致部分群众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和使用不够明晰,产生了一些影响道路安全的问题。
电动车驾驶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车载人、行车不规范……吕发表示,这些都是非机动车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有具体的规定,但仍有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逆行、靠左行驶、过路口时不观望直接驾车横穿道路。”吕发发现,在邵阳市区交通较为拥堵的路段、没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这些问题更为明显。
此外,吕发还认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的种类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我市仍存在部分老年代步车、不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及摩托车等机动车悬挂非机动车号牌或未悬挂号牌的现象,对于执法监督产生了一定阻力。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吕发建议,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普法宣传。
吕发表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来看,老年代步车、不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及摩托车应该列入需要申领驾驶证的范畴,但仍有部分驾驶人认为以上车辆类型不需考取驾驶证。因此,建议交警部门强化对无证驾驶人员尤其是无证驾驶以上容易混淆车辆类型的人员的引导,支持,鼓励其考取驾驶证件。
吕发建议,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代步车、不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及摩托车等驾驶人相关证件、违法行为的检查,并依法开展劝导、警告、罚款。同时结合警力、物力实际,适当延伸到农村道路进行执法,就驾驶证件不符、夜间不开车灯等行为开展检查,并依法进行警告、罚款。
“非机动车的管理和使用是一个热点、难点问题,也是我们必须加以解决的重点问题,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标本兼治,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要做到这一点,决不能依赖于短期的突击治理,而是需要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努力。”吕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