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以筑牢湘西南生态屏障为总目标,推进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荒漠化治理“六位一体”保护治理工作,强化六项保障,全市林草工作迈上新台阶。
我市全年完成营造林44426.67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6.88%,森林蓄积量达780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5.8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7.87%,林业产业总产值达502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7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307‰,主要生态指标居全省前列。
打造“邵阳样板”,推深做实林长制
健全“三大体系”。我市强化领导体系,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全面构建“一长四员”工作体系,全市划定管护网格6015个,实现网格管护全覆盖;规范出台“8+6”制度体系,重点推进“一网一牌一码一图一库”巡护体系建设,全面夯实源头治理责任。
落实“四项制度”。落实会议制度,市林长带头履职尽责,市林业局成立林长制工作科,推动市林长制工作实体化运行;落实巡林制度,切实解决林业工作重点问题;落实协作制度,印发《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落实督查制度,对林业有关信访案件、“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耕地“非粮化”整改等问题下发督办函。
部署“四步战略”。建立规范高效运行的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工作机制、林长年度述职、林长巡林提示及边界联防联控等制度;优化林长制考评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印发《关于推进乡镇林长办与林业站“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实施乡镇林长办与林业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全市已有130个乡镇建设了独立林业站、13个乡镇建设了挂牌林业站;统筹推进乡镇林业站(林长办)“五化”建设、林长制智慧平台和联建联防工作经验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广。
守牢林业底线,夯实生态根基
筑牢森林防火隔离墙。我市紧扣“两不”“双降”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林火阻隔系统和消防队伍建设“两年行动”,建成生物防火林带936公里、隔离带990公里、防火道740公里、消防蓄水池46428立方米,整合建设预警监测摄像头1200个;积极探索新时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规律特点,率先出台《邵阳市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及查处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创新推出以“七联治火”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灭火联合作战法”。
抓好林业安全生产。紧盯野外调查、林区交通、林场景区旅游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处置,扎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铁腕整治违法用地和破坏林地行为,圆满完成“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省林长制专题片反馈的涉林问题整改销号,守住林草资源红线。
落实生态资源保护。积极协助处理南山国家公园相关事务,助推南山国家公园早日挂牌设立;组织自然保护地积极开展自查和线索核查工作,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全市联动、全面推进、全域创森”的工作格局,精心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邵阳县、新宁县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全域创成省级森林城市的市州。
坚持生态惠民,释放生态红利
生态富民产业做大做强。我市以油茶为引擎,南竹、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花卉苗木为驱动的五大特色生态富民产业提质升级,蓬勃发展;出台《邵阳市推进农业产业“七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发展油茶和南竹产业,带动4万余户、17万林农增收。
国有林场经营质量提升。大力支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我市国有林场申报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衔接乡村振兴项目15个,争取项目资金743万元;成功申报2023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共涉及6县14个国有林场,目前有13个林场完成主体施工。
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全面落实。开展“三湘护农”补助资金抽查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梳理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常见问题清单”;洞口县建设公益林、天然林“阳光平台”,通过及时公开公布全县公益林、天然林的建设规模、补偿政策、年补偿资金等信息,让群众在手机上可以查询个人公益林、天然林补助情况;年度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11347.53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613.49万元,稳定增加了林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