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用人导向是最根本的导向,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选人用人的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政德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终生课题,既需要个人以学立德、以行修德、以才润德、以廉养德,更需要各级党组织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
把紧“选”字关。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突出“德”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在这个前提下,注重选拔那些确有才干、实绩突出的干部,从源头上严防“道德次品”混进干部队伍。严把标准关,坚持和落实“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着力从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廉政情况等方面对选拔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辩证地评价干部。严把人选关,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扎根基层的干部不能亏待。防止那些德才平平、素质一般的人得到提拔重用,尤其要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火箭提拔”等。严把审批关,对拟提拔人选要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双重管理的干部主管方还要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对人选的任用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绝不允许搞临时动议、个人说了算或者私相授受。对破格提拔、越级晋升、组织交流、干部“复出”等事宜,必须依规依纪,从严掌握,强化审批把关,拧紧“水龙头”,堵死“跑冒滴漏”。
做强“教”字功。用德须先育德。党员干部只有思想根基牢固,自觉修德明志,才能涵养正气。强化党性观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认真组织党章和党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坚定性,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群众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根本宗旨,增强群众观念,始终以为民造福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情绪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把群众观念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必修之课,不断提高群众观念。强化纪律观念,加强党纪国法学习教育,不断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念好“评”字诀。对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是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前提和基础,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考核标准的制定上,要坚持全面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围绕“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政治原则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要素设定考核标准。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建立分类分级考核体系,在把握共性要求的同时,根据担负职责任务的不同,有区别地确定考核重点内容。通过民主测评、网络调查、家访邻访等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舆论评价和社会反映,从群众口碑和知情人意见中分析干部的德。要把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面临重大考验、应对突发事件、解决复杂问题、对待名利地位中的表现作为考察重点。同时,运用巡视、审计、个人事项报告、信访举报等相关信息,进行印证分析,全面掌握干部德的真实情况。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把德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织严“监”字网。只有把严格监督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才能为党和人民培养选拔好干部,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监督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健全领导干部经常性提醒机制,对德方面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拉拉袖”。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诫勉函询、重大事项“双报告”等制度,实时掌握思想动态,准确研判干部德的表现。要拓宽监督渠道,注重拓展延伸德的监督范围,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进行全方位监督,匡扶干部品行。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过设立举报箱、聘请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内外表现监督。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促成干部涵养良好政德。要深化监督问责,严肃查处突破道德底线的“缺德”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防止“破窗效应”,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作者系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员、军事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