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冻雨雪天气如约而至,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全员出动,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023年以来,该大队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区一中心”战略和“六零”创建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力压降事故突出风险,全力保障路畅民安,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3.61%、23.68%、28.09%。
强力推进“零事故”创建
2023年以来,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零事故”村(社区)创建工作。
督查考核有广度。该大队抽调精干警力,配合“六零”创建办,深入村(社区)开展“零事故”督导检查,加强对全域村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实施“积分化考评”与“项目化兑奖”有机衔接,有效激发干群内生动力,村级组织、党员、群众参与乡村交通安全管理,实现了从“配角”到“主角”、从“要我遵守”到“我要遵守”的华丽转身。
隐患治理有力度。该大队督促公路建养单位加强公路沿线管养和巡查,协调党政部门强化警示提示,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增设简易醒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积极推动相关单位强化道路安全防护工作,在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修复标线,修复、安装钢护栏,清理路肩和塌方地段,新建挡土墙等。
执法打击有强度。该大队持续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整治行动,重拳整治“两违”“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非法营运及摩电车辆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该大队共查处酒驾醉驾863起,毒驾6起,工程运输车违法373起,货车非法改装115起,货车超载30%以上的82起,超员载客225起,涉牌涉证5166起,货车违法载人15起,未戴头盔2万余起,行政拘留70人,刑事拘留28人,移送起诉193人。
宣传教育有深度。该大队积极推动乡镇干部、村“两委”通过入户走访、召开院落会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宣传教育氛围。开展“美丽乡村行”、全国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0多场,在各级主流媒体上稿60多条。发送各类交通安全提示短信20万条,微博提示信息80多条。制作和悬挂40条交通安全提示横幅,发放交通安全手册2万份。
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交通安全管理“零事故”创建工作,极大地促进洞口县村(社区)交通管理措施落实落地,有效提升村(社区)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体系,村“两委”“两站两员”对本村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村组“两站两员”按辖区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建立责任台账,严格责任追究。实现管理资源再整合、再优化,将管理触角伸向村组。村组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以“一班人”带动全村人,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治理新格局。
防控能力持续增强。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现“定位重点防控”,在学校周边组织人员,开展“护学”行动。实现“定时重点防控”,在重要节假日出行、学生上放学、赶集高峰等特殊时段,安排专人维护通行秩序。实现“定段重点防控”,对事故多发与危险地段实施人防、物防与技防,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定线重点防控”,对农村客运班车超速、超员载客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安全劝导。
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一盔一带”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围绕“零事故”重点工作,开展“幸福敲门、平安到家”行动,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册、召开院落会等形式,对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