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有些家长里短的‘磕碰’,看似微小、琐碎,但是如果不及时调解,这些矛盾可能会愈演愈烈,最后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1月17日,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新宁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所长蒋明深有感触地说。
如何进一步做好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高桥派出所创建“三级调解”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将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认真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次购物引发的“大误会”
“警官,我莫名其妙被这个人打了,请您给评评理。”1月上旬的一天,居民张女士拽着一名男子来到高桥派出所报警求助。
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请二人坐下,耐心了解情况。原来,辖区居民李先生到张女士经营的小商店购买商品,因张女士未及时回应李先生的咨询,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
民警、辅警先努力稳定双方情绪,继而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正确引导。在民警、辅警的耐心劝导下,双方逐渐冷静下来,李先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张女士医药费。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一袋萝卜引起的“邻里战”
“明明是你扯了我家的萝卜,怎么还动手打人?你得赔我医疗费!”
“我可没有扯你家萝卜,是你先冤枉我,还想让我赔钱,没门!”
1月12日,高桥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时,忽然听到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原来,比邻而居的高桥镇居民王某娥与王某梅,因邻里琐事素来不睦,曾经多次发生口角冲突。2023年11月的一天,王某梅瞧见王某娥手提一袋萝卜路过其家门,主观认为王某娥手上的萝卜一定是从自己的田地里扯的。两人如针尖对麦芒,一碰即发生激烈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致使王某梅因伤住院。出院后,王某梅为了索赔医疗费,多次上门找王某娥,双方又多次发生口角纠纷。
看着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的两人,民警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并将二人邀请至派出所纠纷调解室,对双方进行“背靠背”劝导。民警通过拉家常的方式,跟双方细心说理、说法,从法、理、情三方面反复劝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敞开心扉。
最终,在民警的悉心引导下,双方终于打开心结。王某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赔偿王某梅住院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保证以后不计前嫌,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