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记者 艾哲 通讯员 凌云 刘富阳 戴礼顺 实习生 艾道旺)近日,新邵警方查处3起涉“两卡”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出借银行卡“赚钱”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12日,新邵县公安局小塘派出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2023年12月,小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简某某(男,31岁,小塘镇柏水村人)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经办案民警电话规劝及上门对家属做思想工作,1月12日上午,在广州务工的简某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2023年12月,简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其银行卡涉诈骗资金30万元,简某某非法获利500元。目前,简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新邵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近日,新邵县公安局巨口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谭某婷有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23年5月份,违法行为人谭某婷为牟利,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自己从中获利3000元。目前,谭某婷已被新邵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另外一起相似案例则发生在该县坪上派出所。近日,该所接到上级下发的核查线索,民警迅速对涉“两卡”违法嫌疑人钟某进行传唤调查。经查,2023年12月21日,违法行为人钟某在家中用手机玩某热门短视频时看到有人发布兼职广告,便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而后,对方称只要钟某提供银行卡收钱、转账就可以轻松赚钱。钟某信以为真,便向对方提供了自己名下银行卡,第二天钟某发现自己卡里到账受害人朱某英转来的24900元,便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云闪付App扫描对方发过来的收款二维码,成功将该笔涉诈资金转出。经讯问,钟某对其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钟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