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记者 伍洁) 1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补发工作已全部完成,圆满完成省定“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根据省定指标,去年3月14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我市《关于调整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至650元/月,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至5000元/年,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80元,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80元,提高社会散居孤儿标准至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集中养育标准至每人每月1500元。各地已在去年5月份完成了各项救助标准的提标补发工作。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方面,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标补发工作,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3.32万人次,发放低保金7.82亿元。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方面,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补发工作,全市累计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201万人次,发放资金1.61亿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方面,我市救助保障的孤儿分为各县市区保障的散居孤儿,以及由市福利院集中养育的孤儿,目前各地均已完成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提标补发工作。全市累计保障散居孤儿1.5万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1650万元;累计保障集中养育孤儿600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90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我市民政部门配合医保局、人社局做好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工作,定期与市乡村振兴局进行信息系统对接,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数据比对,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先后对县市区开展3次联合督查。通过与乡村振兴防返贫监测人口的数据比对及摸排,已有3.1万人纳入农村低保,有力推动“应保尽保”“应纳尽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