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逾越“红线”陷阱深

鲁闻恋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动员令,二十届中央纪委就此做出重要部署。令出惟行,通过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生动实践,窥斑见豹:一些党员干部受组织培育多年,经历过各种困难环境的考验,但在现实利益围猎的考验面前守不住底线,在法纪约束面前铤而走险,在优越的生活环境条件下肆意索取,最终走上堕落沦陷的道路。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纪律法律意识淡薄,私欲膨胀,在诱惑面前越“红线”、越“雷池”,最终掉进“陷阱”。

剖析一些案例,当事人腐化堕落,无不从忽视自身修养、思想道德严重滑坡开始。由于理想信念的动摇,逐渐丢失应有的精神追求,对追求什么、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是非观念颠倒。由于党性观念的淡化,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本色,心中没有党和国家的利益,肆意挥霍组织赋予的权力。由于道德品质的滑坡,丢失了为官做人的基本准则,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放在一边,沉迷于权、钱、色等低级趣味。思想道德决定一个人的日常品行,思想道德的滑坡是最根本最可怕的滑坡。能力素质的差距,通过一定周期的努力积累可以解决,但思想道德的差距,要想弥补却非终身实践、始终如一不可。古人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的修身放在首位,说明加强自身修养是第一位的。对党员干部来讲,更应当时刻警惕“精神懈怠的危险”,自觉把思想道德修养作为终身课题抓紧抓实抓好,始终保持纯洁向上的精神追求,注重经常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和权力观,在思想道德上切实把防线筑牢、让组织放心。

反思一些案例,戒惧之心的缺失,是当事人走上腐化堕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明知法有规定不可为,偏要心存侥幸徇私舞弊,明知触犯法纪要受惩罚,偏要自作聪明以身试法,在法规法纪面前毫无戒惧、胆大妄为,对法规法纪没有丝毫的戒惧之意、敬畏之心。缺少这种戒惧之心,心无所惧就会为所欲为,最终走上违法违纪道路身败名裂是必然!做人做事,应有所畏有所不畏。不畏,就是应当对正确的事情,敢于坚持,勇于实践,不畏困难,不畏阻力,不畏辛劳。畏,就是应当对错误的事情,畏惧法纪的约束,畏惧工作的失责,畏惧群众的口碑,畏惧处罚的后果。只有心中保持“有所畏有所不畏”这杆秤,保持对法纪的基本戒惧感,才能对“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有清醒的认识和自觉的行动。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强化戒惧之心,坚持有所畏有所不畏,不因职务是否晋升而松懈,不因身份有别而特殊化,不因环境变迁而淡化敬畏之心,自觉在知法守法、遵章守纪上作好表率。

欲望是万恶之源。纵观案例中当事人,他们原本都有着较高的职务、舒适的环境条件和美满的家庭生活,按道理应当知足,珍惜现有生活、严格自省自律。但由于管不住自己欲望的膨胀,经受不住各种诱惑的考验,过度地追求权力、金钱、美色,最终名毁、家破、人亡,追悔莫及、令人叹息。一个不注重克制自己欲望的人,心境这块田地就会野草丛生、疯狂滋长,眼中只有物质利益、恣意追逐,只会在私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每个人都有欲望,在一定程度上讲,欲望能成为个人实现成长进步的重要动力。它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关键取决于我们追求什么,以及用什么样的方法手段去追求。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任由自己的欲望膨胀,一味地热衷追求名、权、钱、色,把自己的欲望建立在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上,眼睛里必然只有个人利益,行为上必然走上错误的道路。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做到克己,善于管住自己的欲望,对生活常怀感恩之心,对名利常除贪欲之害,对诱惑常清非分之想,正确对待利益、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自己,始终保持清心寡欲、严于自律的心境和取向,时刻紧绷纪律红线,做一个清澈纯粹的人。

(作者系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员、军事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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