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新春,年味渐浓。喜庆祥和中,透着一种清新气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层层下发通知,重申党规党纪,进行温馨提示,倡导廉洁过年。
应该说,近几年来,这样的场景已成惯例。通过严谨细致地早提醒、早预防,严肃认真地抓细节、抓具体,与节日相关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了很大改观。受此影响,不少饭店、商场也开始主打实惠亲民,豪华宴席高档礼品不再时兴,攀比挥霍的也明显少了……但毋庸讳言,打着礼尚往来幌子,借拜年之机搞不正之风的“腐拜”现象并未完全绝迹,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回头浪”“反弹潮”。也正因为这样,纪检监察部门总是在各种节日期间三令五申,反复提醒:反腐倡廉贵坚持,恪守清廉好过年。
可能有人会觉得,逢年过节送点礼,答谢某部门某领导的关心厚爱,自古皆然,这是中国习俗和文化,也是人之常情。然而,这种观点很具有迷惑性,大多收受礼金礼品的官员也多以为理所当然,师出有名,受之无愧。其实不然!中国固然有悠久的送礼习俗,但亦有明确的送礼规则和廉政传统。《礼记》说:“礼者,理也。”礼物,最初作为“礼”中之物,从形式上说,要符合一定的礼节;从内涵上讲,要符合一定的道理。有些官员所谓“放松了警惕”,其实是忘记了“礼”与“理”之间的关系。
百姓过“年关”,干部过“廉关”,节日是一面镜子,照见的是人心世态、人品官德。涉及公权力的非正常送礼,是提升百姓送礼成本、制造不正常送礼风气的主要推手。为了让百姓过一个幸福快乐、俭朴节约的春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自身道德约束和修养,自觉远离酒席的喧嚣、摆脱人情的困扰,怀着爱民、为民之心,用自己的真情实意,走出机关大院,深入百姓中间,利用春节走亲访友的机会,多与百姓互动,多了解社情民意,少些迎来送往,多些关切陪伴;少些推杯换盏,多些民俗清香。让“廉味”伴着年味,风清气正,情意浓浓,让廉洁的“新常态”承载起一个传统节日的欢愉。
(作者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干部)